姜至鹏被踩脚踝未判!裁判评议:踩踏属于不测构兵,无需出示黄牌
08月27日讯 本日足协官方公布新一期裁判评议,此前亚泰1-0深圳比赛,姜至鹏遭踩踏裁判未判罚,评议组合计该判罚正确。
足协评议原文↓
判例一:中超联赛第22轮,长春亚泰VS深圳新鹏城。比赛第45+2分钟,长春亚泰10号队员对深圳新鹏城4号队员犯规,之后长春亚泰10号疑似踩踏深圳新鹏城4号。评判员判长春亚泰10号犯规,但未针对踩踏行动出示红黄牌。VAR未介入。
深圳新鹏城俱乐部呈报观念合计:对方10号的踩踏行动组成严重犯规,应出示红牌。
关于此判例,评议组最初一致合计:长春亚泰10号队员的踩踏行动不组成严重犯规,不应出示红牌。其次评议组大宗成员合计,长春亚泰10号右脚落地前有幸免踩踏到对方的规避行动,之后的踩踏属于不测构兵,无需出示黄牌。评判员仅判罚之前的疏忽犯规,而未针对踩踏行动作念出出示红黄牌的决定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